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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苏州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
原文标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热点法律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和知识产权法庭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自 2020 年 1 月 30 日起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疫情防控期间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大厅暂时关闭,该院开庭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暂行推迟,具体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2 月 1 日发布《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有关审判等事宜安排的公告》,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庭审、听证、调解、接待、执行等活动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疫情期间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场所及苏州知识产权法庭诉讼服务窗口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苏州地区所属多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立案信访窗口暂时关闭 ,除 了个别案件开庭通过网上等方式开庭外,各地法院通过公告或法官通知方式告知原有通知的开庭安排暂行推迟,具体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由各地法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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