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劳动工资追索律师免费咨询: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
3、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4、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刘逢欣律师提供姑苏区劳动工资追索律师免费咨询,联系电话13812605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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