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刑事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涉烟犯罪网络案件由哪里的公安机关管辖
涉烟犯罪网络案件是指以非法营利为目的,违法犯罪团伙分工明确、组织严密,非法从事生产、买卖、运输、储存烟草专卖品犯罪活动,且有一定规模和网络化特征的犯罪案件。
涉烟网络犯罪案件一般应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涉烟网络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在侦办涉烟犯罪网络案件时,同一涉烟犯罪网络中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地、居住地均不在管辖范围的,可以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并案处理,并应同时办理指定管辖的相关手续。
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决定书》后,应同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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