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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原文标题:吴中区积极落实水环境区域补偿环境经济政策 吴中区积极贯彻落实改善水环境质量要求,推进“探索水环境质量考核区域补偿试点”工作,完善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出台了《苏州市吴中区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试行)》,使吴中区成为苏州大市范围率先执行县(区)级水环境区域补偿环境经济政策地区之一。
一是考核补偿范围全覆盖。根据全区各乡镇(街道)主要河道上3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检测结果,分21个断面对全区14个乡镇(街道)实施考核补偿。
二是考核补偿指标更科学。改变省市级政策中以水质达标为主的考核方式,以更符合我区实际的“水质变化为主,是否达标为辅”的考核模式,引入水质污染指数和考核因子作为计算依据,水质改善的获得补偿资金,水质变差的上交补偿资金。
三是考核补偿标准更合理。充分考虑乡镇财力承受能力,通过区分断面类型设置不同的补偿基数以及最低和最高补偿控制额度,同时设置连续达标奖励,通过财政经济手段激励倒逼乡镇落实绿色发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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