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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或出租人能否以疫情为由径行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房屋租赁合同律师 作者:江苏律师
摘要:本文由苏州工业园区房屋租赁合同律师转载 文章来源:江苏省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 原文标题:普法 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政策问答(第二十一期) 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是有大有小的(租期的长短亦是一个衡量标准),疫情只是暂时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可以通过延期履行来实现合同的目的,对此不.........
  本文由苏州工业园区房屋租赁合同律师转载
  文章来源:江苏省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
  原文标题:普法 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政策问答(第二十一期)
 
  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是有大有小的(租期的长短亦是一个衡量标准),疫情只是暂时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可以通过延期履行来实现合同的目的,对此不能行使法定解除权。只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当事人才可以解除合同,如因地震、洪水、战争等因素造成租赁房屋的灭失、疫情导致无法使用期限超过租期的大比例时间或超过租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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