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靠谱的刑事辩护律师推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的涉案财物如何处置?
在侦查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中,对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公安机关应当收集涉案财物来源和与案件关联性证明材料,并提出处理建议;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的,应当提出处置意见并说明理由,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当对涉案财物处置提出检察建议;人民法院经审查能够确认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收益及其孳息属于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的,应当在判决中明确予以没收或追缴。
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查实全部被害人,但有证据证明该帐户系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且被告人无法说明款项合法来源的,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应认定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苏州靠谱的刑事辩护律师推荐刘逢欣律师,咨询电话:138126053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