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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 号第十二条规定:“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其中,盗窃未遂以数额巨大为目标予以定罪,是针对未实际窃取到财物,因无法计算犯罪数额,为了打击该类以数额巨大为目标的盗窃犯罪而所做的规定。
对于行为人盗窃财物得手后,当场被抓获而未遂的,只要所盗财物金额达到数额较大,可按盗窃罪(未遂)定罪处罚。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只要实施该行为即构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除外),但也有既、未遂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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