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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密措施有哪些

来源:苏州虎丘区商业秘密律师事务 作者:未知
摘要:本文由 苏州虎丘区商业秘密律师事务所 推荐阅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权利人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 1、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的; 2、通过章程、培训、规章制度、书面告知等方式,对能够接触、获取商业秘密的员工、前员工、供应商、客户、来访者等提出保密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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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权利人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
  1、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的;
  2、通过章程、培训、规章制度、书面告知等方式,对能够接触、获取商业秘密的员工、前员工、供应商、客户、来访者等提出保密要求的;
  3、对涉密的厂房、车间等生产经营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进行区分管理的;
  4、以标记、分类、隔离、加密、封存、限制能够接触或者获取的人员范围等方式,对商业秘密及其载体进行区分和管理的;
  5、对能够接触、获取商业秘密的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软件等,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访问、存储、复制等措施的;
  6、要求离职员工登记、返还、清除、销毁其接触或者获取的商业秘密及其载体,继续承担保密义务的;
  7、采取其他合理保密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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