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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可能存在多重合同关系,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转包人与转承包人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每个合同均有各自不同的主体、权利义务关系,影响每个合同效力的因素也各不相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每个合同的效力是各自独立的。前一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后一合同无效,前一合同有效也并不必然引起后一合同有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的有效要件分别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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