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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不得超过年利率24%。
没有约定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第4款的规定,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以上内容由苏州合同违约律师收集整理,若情况紧急,可直接致电刘逢欣律师详细咨询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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