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地址 苏州法律援助专业律师 离婚纠纷案件知名律师推荐在线查询

江苏苏州律师事务所官网
苏州工业园区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地址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苏州法律咨询律师在线 作者:未知
摘要:本文由 苏州法律咨询律师在线 推荐阅读,阅读本文的网友通常还会关注 苏州园区律师咨询 等方面的内容。 一、股权主张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
  本文由苏州法律咨询律师在线推荐阅读,阅读本文的网友通常还会关注苏州园区律师咨询等方面的内容。
  一、股权主张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
  2、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3、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4、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
  5、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撤销,善意相对人权益如何保障?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以上内容由苏州法律咨询律师在线收集整理,若情况紧急可直接致电刘逢欣律师详细咨询或预约当面咨询,更多关于苏州园区律师咨询的资讯可查阅本网相关文章。
苏州工业园区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有哪些
法律咨询

更多>>

● 咨询热线:13812605387

● 执业律所:江苏平江新律师事务所

● 律所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绣路苏州中心

A座8楼

● 友情提示:提前电话预约可享时长30分钟

的一对一免费法律咨询

● 苏州律师微信咨询:

苏州律师事务所推荐

免费咨询电话 13812605387        咨询QQ 147836285       备案号 苏ICP备16017884号-1       © 2016-2021 law0512.net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