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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中以伤残程度等级对应比例给付保险金的条款是否有效?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律师咨询电话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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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如约定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或者伤残程度给付不同比例的保险金,保险人应当在订立合同时对以上类似的约定内容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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