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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有权向房屋承租人、借用人收取服务费吗?

来源:苏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律师 作者:未知
摘要:本文由 苏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推荐阅读。 物业服务人一般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张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权利,但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使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人也可以直接向其主张相关权利,或者要求其与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一)与物业服务人直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 (二)与物业服务人形成事实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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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人一般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张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权利,但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使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人也可以直接向其主张相关权利,或者要求其与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一)与物业服务人直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
  (二)与物业服务人形成事实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的;
  (三)与业主约定由其交纳物业服务费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约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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