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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包括符合集体案件立案条件,但分立的案件),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濒临破产、法定代表人逃逸或转移、隐匿财产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依法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此情形下,劳动者可以不提供担保;
二、对农民工追索工资案件申请仲裁财产保全的,一般不应要求担保。如农民工没有提出保全申请,但存在因用人单位转移、隐匿财产等可能导致仲裁裁决,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符合以上情形的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进行询冋并释明风险后,及时将案件受理通知书、保全申请书、询问笔录等材料移送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收到上述材料后应依法审查并及时作出裁定。人民法院在釆取保全措施后,应及时通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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