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律师在线咨询免费解答用人单位被注销后员工如何进行劳动仲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公司注销后,劳动者以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因主体不适格被驳回仲裁申请,若劳动者变更被申请人,因主体不同,劳动者应重新申请仲裁。因此,此情形未经过仲裁前置程序。 苏州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
苏州律师在线咨询免费解答用人单位被注销后员工如何进行劳动仲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公司注销后,劳动者以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因主体不适格被驳回仲裁申请,若劳动者变更被申请人,因主体不同,劳动者应重新申请仲裁。因此,此情形未经过仲裁前置程序。 苏州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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