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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养子女抚养权法院怎么判?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离婚律师事务所 作者:未知
摘要:本文由 苏州工业园区离婚律师事务所 推荐阅读。 继子女、养子女抚养权的确立,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2、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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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子女、养子女抚养权的确立,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2、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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