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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基本条件,是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不处分被执行人财产,不属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形,不得以此为由终结本次执行。但是申请执行人可以撤回执行申请,执行法院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暂缓处分被执行人财产,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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