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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来源:苏州虎丘区经济案件律师 作者:未知
摘要:苏州虎丘区经济案件律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以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进一步推动苏州高新区在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创新发展再提升,奋力走在全市、全省发展最前列。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打造全生命周期的企业服务体系 (一)提升投资政策知晓度。依托苏州高新区企业发展服务云平台,汇总面向各类市场主.........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以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进一步推动苏州高新区在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创新发展再提升,奋力走在全市、全省发展最前列。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打造全生命周期的企业服务体系
  (一)提升投资政策知晓度。依托“苏州高新区企业发展服务云平台”,汇总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优惠政策,“一站式”提供跨部门涉企政策、区块特色资源分布等咨询服务。重点梳理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大数据、大健康等战略新兴产业,总部经济、研发设计、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的招商优惠政策,以及各板块空间资源应用信息,通过审批服务中心专窗等方式,面向社会大众公开发布,全面提高境内外投资者对全区营商政策环境的透明度、知晓度和感受度。(责任单位:经发委、科创局、财政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资规分局、各板块)
  (二)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以线上“全链通”和线下“一窗式”相融合的审批服务,实现注册登记、公安刻章备案、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涉企事项统一集成办理,企业开办全流程不超过2个工作日。凡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不提高审批(备案)部门层级,不要求提供无法律依据的证明材料,实施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创新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方式,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登记、商务秘书公司等改革举措,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免费发放。对于企业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以及需要跨部门、跨层级办理事项,优化内部处理流程并为企业提供案例式、标准化的办事指引。(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人社局、商务局、公安分局、税务局)
  (三)优化工程项目许可。设立投资建设项目“一窗受理”综合窗口,实行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各阶段“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一般工业项目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审批,非工业项目审批时间视情参照。积极开展承诺制预审批,激发代办制活力,实行区、镇(街道)业务代办联动,不断优化审批流程,为项目提供规划选址审批、用地预审意见、土地供应、项目核准或备案、施工许可等全方位精准化服务。涉审测绘项目(许可阶段的规划验线、日照分析、指标预测、指标复核)一律由政府采购列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文物资源评估等评估评价及取水许可等一律调整至项目开工前完成,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报装事项一律提前至项目开工前办理。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时限分别再压缩至法定时限的1/4和1/3。项目施工阶段并行开展市政公用基础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项。用水、用气装表接入无需增设管线的办结时间压减至4个工作日,需增设管线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用水、用气办结时间压减至33个工作日。10(20)千伏高压及400伏低压非居民用户平均接电时间分别压缩至50和1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无外部线路工程的不超过15和3个工作日。(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经发委、住建局、城乡局、文体旅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资规分局)
  (四)完善重点企业(项目)的跟踪服务。构建全方位和个性化的“一对一”重点企业(项目)服务机制,实行重点企业(项目)区领导联系挂钩制度,牵头协调企业(项目)在建设运营中,用地、用电、用工、资金调配、科技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面临的困难问题。以企业服务月、项目推进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集中力量解决一批企业(项目)所反映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不断提升行政服务的水平和能力。(责任单位:经发委、科创局、商务局、各板块)
  (五)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推行企业注册、税务、人社、海关、商务等部门注销业务“一网登录、一次认证、一键预约、一网共享、同步办理、信息反馈”,力争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大幅简化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创新线上备案清算组模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取清算组信息、发布注销公告。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免予办理清税手续,直接向登记部门申请简易注销。(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法院、人社局、商务局、税务局、苏州海关驻虎丘办事处)
  二、优化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促进体系
  (六)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着力构建覆盖“创新型初创企业—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的全方位政策资金扶持体系,分阶段、差别化的支持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创新政策,充分激发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开展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抓住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机遇,引导科技型企业通过资本运作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进一步优化全区苏科贷、科贷通、高新贷、文创贷、科技成果转化贷等金融产品服务,精准对接中小微科创型企业发展需求。持续推进保险金融创新集聚区建设,深入实施“保险与科技结合”综合创新试点。探索设立专项资金,发挥杠杆效应,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采购创新型产品和服务,帮扶科创型企业开拓市场。(责任单位:科创局、经发委、财政局、商务局、苏高新金控、各板块)
  (七)充分发挥“大院大所”的厚植优势。建立由政府、院所、相关企业共同组成的理事会工作机制,认真梳理区内不同行业、不同类别企业的创新诉求,拟定全区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阶段性技术攻坚目标,强化财政资金的事后激励作用,全力促成“大院大所”与本土企业广泛开展创新协作。继续支持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南京大学苏州创新研究院、中科院声学所苏州电声产业化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医疗器械产业园、苏高新软件园、苏州创业园等现有特色园区的提档升级,以推动科技成果应用和转化为导向,探索打通高科技人才在“大院大所”和企业间双向流动的通道,对科技转化项目进行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不断提升创新载体平台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水平。(责任单位:科创局、经发委、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各板块)
  (八)充分发挥开放提升的外部动力。不断提升利用外资的水平和层次,引入全球一流的产业技术为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供借鉴参考。进一步加大精准招商力度,瞄准全球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加快引进一批龙头型制造业项目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性机构等项目。依托苏州中日创新谷建设,在科技研发创新、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科技金融服务、市场推广应用等方面展开一系列高水平的国际化合作与探索,全力向日资600家高地进军。依托综合保税区,以发展保税研发产业为抓手,积极推动本土配套企业与外资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对接,不断提升自身生产工艺水平和产品技术含量,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创新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积极支持企业“走出去”,统筹国际一流的创新资源。(责任单位:商务局、经发委、科创局、招商中心、各板块)
  (九)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实保障。综合利用好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等一系列平台优势,为企业提供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积极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全力拓宽科创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等融资渠道,全面提升技术密集型企业的融资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发挥知识产权法院作用,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设立知识产权维权基金,为相关单位提供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法院、检察院、经发委、科创局、商务局、公安分局)
  三、完善乐居创业的人才保障体系
  (十)多渠道培育和引进高端人才。对入选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的各类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安家补贴;在高新区租房的,给予最高4000元/月、为期5年的租房补贴。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科技人才,在对外合作交流、岗位资助、研修培训等方面给予连续三年的培育资助。鼓励企业引进及培养高技能人才,引进人才获评区“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给予引才补贴最高50万元,安家补贴最高100万元;培养人才获评区“高技能领军人才”称号的,给予最高15万元成长扶持补贴和3万元培训补贴;对高新区高技能人才本人与高新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高4000元的培训补贴。(责任单位:科创局、人社局)
  (十一)构建人才创新创业的交流平台。全力打造高层次人才会客厅、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等人才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大区创业精英协会、博士后联谊会、留学人才协会等高层次人才社团建设力度,通过专业化、常态化的活动,促进人才圈、社交圈、学术圈、投资圈交流互动。全面加强与海内外各类人才组织的合作,组织好国际精英创业周高新区活动,“智汇苏高新”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路演、“苏南科创杯”创业大赛、苏南科技金融路演中心等一系列自主品牌引才平台,全方位强化海外科技人才“回流”机制。加大对人才创新创业的金融支持,持续推出“高新贷”产品,采用“投贷联动”方式,进一步缓解人才企业融资难、首贷难的问题。(责任单位:组织部、经发委、科创局、苏高新金控)
  (十二)对高端人才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为符合条件的人才统一办理“智汇苏高新”高层次人才电子服务卡。持卡后,可优先购买人才安居房或入住人才公寓;享受辖区内科技城医院、高新区人民医院、苏州第七人民医院、明基医院就医“绿色通道”,优先享受门诊、急诊、住院、出诊、专家会诊等服务,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免费参观高新区区属各A级景区景点,优惠享受区内指定单位提供的餐饮、住宿、文体演出、休闲娱乐等服务;非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高新区户籍学生待遇,办理转学手续的,教育部门优先受理。(责任单位:组织部、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住建局、文体旅局、国资办)
  (十三)提升高端人才出入境的便利化程度。争取更加开放便利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争取扩大外籍人才签证发放范围,包括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对符合条件的中国籍创新创业人才积极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对需要多次临时入境的外籍高端人才积极签发长期多次往返签证,凭该签证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对需要长期居留的外籍高端人才积极办理3年以上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许可,高级管理人员优先推荐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党政办)
  (十四)维护良好用人市场环境。定期举办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招聘会,各类高层次人才猎聘会、高技能人才招聘会等活动,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每年举办60场以上公益性招聘专场,降低企业招工成本。对区内技能人才输出基地给予奖励,组织区内企业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升企业员工技能水平。制定实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0项激励政策,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用工监管,有效净化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人社局、各板块)
  四、构建精准施策的政策供给体系
  (十五)加强对产业用地的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对产业用地事前、事中、事后的分类管理制度,全力支持企业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效率。事前对拟用地产业项目,进一步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完善项目投资监管协议的签订,帮扶产业项目低成本启动运营。加强事中评价和管理,以“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为核心,对工业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在新增用能指标、人才引进、项目申报、品牌建设、城镇土地使用税、技术创新改造、错峰生产管理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政策支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加强事后监督和跟进,对用地变性、股权转让、不动产转移和转租行为进行严格审核,鼓励企业进行标准化厂房改造、升级,依规提高用地容积率。积极探索通过国资平台对全区闲置、低效用地(厂房)进行统一承租或收购,服务全区产业战略布局。(责任单位:经发委、科创局、财政局、商务局、资规分局、各板块)
  (十六)全面落实各类减税降费政策。纳税人一般申报准备平均不超过90小时,纳税时间减少到130小时,2019年底前90%以上涉税事项在窗口即时办结。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转增股本可依规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区内非营利性研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依规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严格执行降低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相关政策。对上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对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并承诺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按照6个月企业参保地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平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补贴标准给予返还。开展转供电收费督查工作,确保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严格执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推进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压缩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建立完善收费公示、收费报告、收费巡访及收费评估等制度。(责任单位:人社局、经发委、财政局、税务局)
  (十七)提升贸易便利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压缩国际贸易整体通关时间,年内进口通关平均时间压缩至48小时、出口通关平均时间压缩至2.5小时。进一步推广“提前申报”模式,企业提前办理单证审核和货物运输作业,非布控查验货物运抵口岸后即可放行提离。推广多元化担保试点,扩大关税保证保险等新型担保措施覆盖面。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率,巩固货物、运输工具、舱单等主要申报业务应用成效,稳步拓展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监管等业务模块上线应用,着力优化跨境贸易“一网通办”环境。出口退税业务全程网上办理,一、二类纳税人申报退税办理时间不超过2天,三类纳税人不超过5天。进一步发挥“苏满欧”等中欧班列的物流优势,积极探索铁公水多式联运方式,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深化综保区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大力引导企业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积极借鉴江苏自贸区经验,争取率先将“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落地。(责任单位:商务局、经发委、市场监管局、综保区、税务局、苏州海关驻虎丘办事处)
  (十八)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导入上交所、深交所、全国股转系统资源,加强全国股转系统首家委托服务机构—太湖金谷、苏南科技金融路演中心、上交所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基地、青创板(江苏)区域中心等平台建设运营,精准对接科创板,推动上市挂牌企业合理利用增发等再融资工具做强做优。强化政府基金引导作用,依托苏州金融小镇持续提升基金产业规模和服务效能,促进各类金融机构加速集聚,争取至2020年底管理资金规模达1000亿元。发挥大中型银行“头雁”效应,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实现区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扩大转贷资金池受惠面,支持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打造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市、区两级平台联动机制,进一步整合金融服务资源,有力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的对接合作。(责任单位:经发委、科创局、财政局、苏高新金控)
  五、建设信息共享的部门监管体系
  (十九)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持续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按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一次到位”的要求,构建智慧监管体系,推动执法资源联合共享,实现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坚决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执法扰民。除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举报投诉、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外,不得随意到企业开展执法监管活动,不得随意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自由裁量权,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主体不涉及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轻微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探索建立行政处罚事前警示、首次豁免、信用修复等多层次容错纠错机制。(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政法委、编办、社会事业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城乡局、文体旅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各板块)
  (二十)提升行政服务标准。对标国际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实施“一窗办理、全科服务”模式,全面打造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同域标准化”服务品牌。紧紧围绕方便企业办事为核心,深入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改革创新,对每项政务服务从受理、审批到行政决定的全流程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政府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事项均要编制办事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服务指南要有指定标准化表格、格式文本及样表范例,提升企业办事递交材料一次性通过率。对法定程序没有要求必须见面的审批事项,一律列入“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积极参与长三角“一网通办”,推进开设长三角“全链通”线上综合通办服务专区。(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各相关部门)
  (二十一)推动政务信息共享。加快推进“苏州高新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建立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实现政务数据资源“一本账”管理。2019年底前基本整合归并80%以上的部门独立机房,实现80%以上部门的系统上云,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大力推进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形成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服务大厅融合发展格局,力争年内做到区级政府服务事项全部网上可办。(责任单位:经发委、行政审批局、各板块)
  (二十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对出现违反承诺的地方政府和部门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责。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制度建设、信用记录、共享平台、联合惩戒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建立健全信用信息修复机制,支持有失信记录的个人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建立诚信教育长效机制,对失信企业法人代表开展信用修复培训,指导企业修复信用。(责任单位:经发委、各板块)
  (二十三)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激发和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严厉打击市场经营活动中的黑恶势力,防范黑恶势力介入、干扰企业运营与决策。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反对地方保护,持续清理不利于产权保护的各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国有企业因业务往来与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积极开展企业家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企业家社会责任、政治素养、管理技能、法律意识。加大对优秀企业家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法院、组织部、宣传部、行政审批局、公安分局、各板块)
  六、着力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十四)加强工作督查和考核。各板块、各部门要以事关发展全局的高度,将营商环境优化与服务企业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锚定攻坚点和关键点,勇于突破现行体制机制障碍,制定出台具有开创性、操作性的实施方案、配套政策,细化具体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区级层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区研究室(改革办)、党政办(绩效办)、经发委联合牵头,通过督查、通报等多种方式,进行工作推动和督促。同时,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对各板块、各部门开展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评估,纳入全区综合考核体系。(责任单位:研究室、党政办、组织部、经发委)
  (二十五)建立营商环境共建机制。借助外脑,在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中,充分借鉴区域内体制机制创新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对自身营商环境改革的研究探索。通过广泛征集各类行业协会、内外资商会、招商服务部门、专业服务机构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在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狮山横塘街道)、科技创新成果应用转化(科技城)、战略新兴产业提速发展(浒墅关经开区、浒墅关镇、通安镇)、资源集约利用(枫桥街道)、保税研发、跨境电商发展(综保区)、绿色发展(度假区)等方面,提出政策完善、标准修订、流程再造等工作方案和建议,切实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经发委、科创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各板块)
  (二十六)加大营商环境政策宣介力度。对内做好一系列政策宣讲推广工作,面向全区企业按行业类别实行精准推送,提高营商政策的覆盖面和通俗性。对外积极与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服务公司展开深度合作,加大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宣传,创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全区各板块、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推动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区域内一流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宣传部、经发委、科创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各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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