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苏州市司法局官网 原标题:苏州积极推进“律师+”服务模式
2018年,苏州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律师+社会服务”模式,引导律师积极履行社会职能,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和积极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律师+调解”,推动调解专业化。与市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律师参与调解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流程。全面启动律师调解工作站(室)建设,在市中院设立律师工作站,在市律协设立全省首家民商事调解中心,在17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中心,在26家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积极组建律师调解员名册,建立由50名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律师组成的律师调解员队伍,参与调解中心值班。与姑苏区法院签订律师调解共建协议,共同建立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制度,推进律师调解工作融入法院民商事审批工作。
“律师+信访”,促进信访理性化。与市法院、市律协共同出台《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引导信访人、申诉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深入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建立起由40名律师组成的涉诉信访化解和申诉案件代理律师库,每周二和周四参加法院值班,接待信访群众。2018年,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共1134人次,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案件2万余件。
“ 律师+城管执法”,保障城管执法规范化。与市容市政管理局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明确“律师驻队”的工作模式,细化驻队律师的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各级开展“律师驻队”选派签约,实现城管执法大(中)队、人员全面覆盖。律师参与起草城管执法过程中涉及的《调查笔录》《现场勘查笔录》《行政处罚告知书》等主要法律文书的示范性文本,定期为城管队员开展法律培训。目前各地城管执法大(中)队在完善管理体制、提供法律指导、规范执法程序、开展法制培训等方面与签约律所已陆续建立起常态化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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