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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苏州相城区看守所会见律师 作者:未知
摘要:本文由 苏州相城区看守所会见律师 推荐阅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具有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八种法定加重处罚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应当根据抢劫的次数及数额、抢劫对人身的损害、对社会治安的危害等情况,结合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程度,并根据量刑规范化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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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具有“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八种法定加重处罚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应当根据抢劫的次数及数额、抢劫对人身的损害、对社会治安的危害等情况,结合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程度,并根据量刑规范化的有关规定,确定具体的刑罚。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一般应并处没收财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1、抢劫致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2、在抢劫过程中故意杀害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的;
  3、具有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外的两种以上加重处罚情节,或者抢劫次数特别多、抢劫数额特别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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