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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摘要:所谓债权转让,就是指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时候,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而生活中,与第三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有哪些事项值得我们注意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 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转让的债权.........
  所谓债权转让,就是指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时候,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而生活中,与第三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有哪些事项值得我们注意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以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法律规定的不得转让的债权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
  第二,要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债权转让根据需要可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特别是冲抵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受让方(转让方的债权人)应向转让方了解债务人可能提出的抗辩(涉及货款转让中的货物质量、售后服务及发票等),以及转让的债权是否有抵押、担保,并查看相关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是否有影响相关从权利转让的特别约定,并根据情况要求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重新保证。
  第三,债权转让通知。
  不论是否已经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
  第四,要注意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时间。
  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将债权转让的实事用合适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内容,此时,转让合同开始生效。所以,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的法律解答。从上文可知,达成债权转让协议时,我们必须首先要保证该份债权具有可转让性,其次要与第三人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协议,再次债权转让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否则该份债权转让合同不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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