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苏州护理费赔偿律师推荐阅读 一般应按照居民服务业及其他服务业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并根据鉴定机构认定的护理级别,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级别对应的护理费赔偿比例分别为100%、50%以上及50%以下;若受害人配置了残疾辅助器具的,应结合配置器具后的生活自理情况适当考虑护理费问题:在没有护理级别鉴定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受害人在(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这五个方面的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受害人配置残疾辅助器具后的情况,将护理级别分别确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5项均需护理)、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3-4项需要护理)、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1-2项需要护理)计算护理费。 苏州护理费赔偿律师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