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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申报。在确定一户的宅基地使用权面积和房屋的建筑面积时,一般以该户村民人数为主要参考依据。建房用地审批表上包括有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对该房屋享有产权份额。房屋分割时,一般应按照审批情况确定,必要时可适当考虑出资、出力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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