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苏州姑苏区房产租赁律师在线咨询推荐阅读。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3、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内容由苏州姑苏区房产租赁律师在线咨询收集整理,若情况紧急可直接致电刘逢欣律师详细咨询或预约当面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