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执行情况】
无锡市凌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峰公司)因担保被7家金融机构同时起诉,系列案件经审理后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总标的约8亿元。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财产调查,发现凌峰公司主要可供执行财产只有4.4万平方米的厂房及相关机器设备,但该企业生产经营尚属正常。同时,凌峰公司作为宜兴市铜加工行业骨干企业,在各家银行融资规模较大,并和当地一批企业结成担保链,是宜兴市政府重点关注的企业之一。
为实现既保证企业资产价值不减少,又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工作目标,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运用物联网技术赋能执行,制定了如下执行方案:1.运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共同研发的“物联网查封财产监管系统”,全流程、全时段、全方位动态监管被执行企业所有的厂房、原材料、成品、生产设备等有价值财产,实时感知和预警现场情况,并及时回传监管平台及执行人员手机终端,实现企业“边查封边经营”。2.系统实时采集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中用电、用气、原料投入、成品产出等十个维度信息,通过终端协同和边缘计算,建模还原企业日常生产运营的真实状况,帮助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判断企业经营是否正常以及查封的财产价值是否发生变化等相关信息。
上述执行方案实施后,因财产监管得力、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凌峰公司整体资产的拍卖价达1.6亿元,溢价4000万元,远超采用物联网技术监管前第一次拍卖流拍价。
【典型意义】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提出要推进执行信息化,同时要求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应树立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基于联合研发的“物联网查封财产监管系统”,应用物联网电子封条等技术,扩大“活封”范围,对被执行企业厂房、设备、原材料、成品等进行整体动态监管,使质押监管由物理控制变为信息控制,真正实现“生产可延续、货值可稳控、查封可监管”,最大限度降低了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同时,在本案执行中,执行法院坚持“适度、合理、必要”的善意执行理念,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尽量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取得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双赢的良好局面。本案也是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赋能执行,有效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典型案例,既探索出了“物联网+执行”促进善意文明执行的可复制经验,也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善意文明执行”工作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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