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缘起:为何“高空抛物属于什么违法行为”成为全民热议随着城市建筑向高空延伸,高空抛物事件屡见报端:鸡蛋、瓷砖、烟灰缸,甚至整台空调外机从天而降,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高空抛物首次作为独立罪名入刑,与民法典、行政处罚形成“民行刑”立体治理格局。公众普遍关心:随手一抛,究竟会触发何种法律后果?本文以苏州刑事案件律师视角,结合现行有效规范,对高空抛物属于什么违法行为进行全景式解读。 二、规范总览:一张图看懂“民行刑”三层递进1. 民法典第1254条——侵权责任基础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明确侵权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建筑物管理人三类责任主体;赋予公安机关及时调查、查清职责。 2.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4项——行政罚补充对“故意向地面抛撒物品,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 刑法第291条之二——刑事罚底线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民事侵权:只要抛掷,即推定过错1. 归责原则民法典采用“过错推定”,即抛掷行为一经证实,行为人须自证无过错,否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及财产损失;若导致车辆损坏,还需赔偿维修费、贬值损失。 3. 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时的“连坐补偿”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补偿后可向实际侵权人追偿。 【A省B市】2023年某日,某小区天降玻璃烟灰缸砸伤行人。监控仅拍到18楼以上三家住户开窗,无法确定具体抛掷者。法院判令三家按房屋面积比例补偿受害人合计18万元,其后其中一家提供行车记录仪视频证明当日家中无人,成功向另两家追偿。 四、行政违法: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缓冲带”对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行为人认罪态度好、愿意赔偿的,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或罚款,不再移送刑事程序。实践中,常见的“烟头点燃被子”“啤酒瓶砸车未损”多被行政处罚。 五、刑事犯罪:情节严重的四把“标尺”1. 抛掷物品危险程度金属制品、玻璃器皿、菜刀、砖块、重物等杀伤力明显大于果皮、纸团。 2. 高度与冲击力专业实验测算:鸡蛋从25楼抛下冲击力可达1000牛顿,足以致人死亡;巴掌大瓷砖从20楼坠落可击碎颅骨。 3. 时间、场所、人流量上下班高峰、学校门口、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时段、区域,危险性更高。 4. 实害结果与公共秩序影响造成轻伤以上、重大财产损失、交通堵塞、群众恐慌等,均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C省D市】2024年3月,被告人因家庭纠纷将两把菜刀从14楼抛下,砸中楼下充电桩,致车辆起火。法院认定其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安全造成具体危险,构成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六、罪数与竞合:一个行为可能同时触犯多罪同一抛掷行为若造成严重后果,可能同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依照刑法第291条之二第三款“从一重罪”处罚。司法实践中,造成一人死亡的高空抛物,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责任主体扩张:建筑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第1254条第2款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情形发生;未履行的,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常见措施包括安装仰拍摄像头、设置防护网、张贴警示标识、开展入户宣传。若物业拒不安装监控,导致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物业将首先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八、证据收集与固定指引1. 报案与调查受害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制作询问笔录,调取周边监控、行车记录仪、无人机巡检视频。 2. 现场拍照、录像对抛掷物、受损部位、血迹、车损进行多角度拍摄,记录时间、地点、天气。 3. 保存实物烟灰缸、菜刀、砖块等实物是认定危险程度的关键证据,应封存并拍照称重。 4. 鉴定与评估对人身伤害进行伤情鉴定;对财产损失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报告。 5. 证人证言现场目击证人、保安、保洁、外卖员的证言对重建抛掷轨迹极为重要。 九、诉讼流程与律师策略1. 刑事路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受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 民事路径:无法确定侵权人时,直接以“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为共同被告;举证责任倒置,被告需提交水电记录、门禁视频、出差票据等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3. 律师作用:苏州刑事案件律师可在侦查阶段介入,就是否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程度提出意见;在民事案件中代理受害人固定证据、申请财产保全、计算赔偿清单;在执行阶段调查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确保判决落地。 十、量刑与从宽情节刑法第291条之二的法定刑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具有以下情节的,可适用缓刑、单处罚金或免予刑事处罚:初犯、偶犯;抛物后立即报警、积极施救;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全额赔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对造成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十一、预防建议:技术、制度、教育三结合1. 技术防控:推广仰拍摄像头、AI智能识别、防护棚、感应报警系统; 2. 制度约束:将禁止高空抛物写入管理规约,与物业费、信用积分挂钩; 3. 教育宣传:社区、学校、物业联合开展以案释法,用真实案例警示“随手一抛,刑事记录”。 十二、结语:敬畏高度,敬畏生命高空抛物已从“道德陋习”升级为“刑事犯罪”,其法律定性呈现“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制裁”三层递进。无论是否造成实害,只要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即可构成高空抛物罪;若致人重伤、死亡,更将面临更重刑罚。公众应摒弃“扔个烟头不算事”的侥幸心理,物业公司应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受害方应及时固定证据、依法维权。面对复杂案情,及时咨询专业苏州刑事案件律师,既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也能避免错误维权导致证据灭失。敬畏高度,就是敬畏生命;守护头顶安全,需要法律与每一个人共同努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