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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律师咨询:怎么样才算侵犯著作权?

来源:苏州法律咨询网 作者:侵权赔偿律师咨询
摘要:苏州侵权赔偿律师从复制、改编到网络传播,用2025年现行有效法律条文一次性讲清“怎么样才算侵犯著作权,附赔偿计算路径与证据清单。.........

一、为什么要先厘清“怎么样才算侵犯著作权”

在接到大量苏州侵权赔偿律师咨询后,我们发现权利人经常问的不是“赔多少”,而是“对方究竟算不算侵权”。只有把怎么样才算侵犯著作权的边界划清,后续举证、赔偿计算、和解谈判才能有的放矢。本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订版及2023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为底层逻辑,结合2025年仍在适用的司法解释,给出可落地的认定公式与赔偿路径。

二、著作权侵权的法定构成要件

2.1 权利基础:有效作品+权属清晰

法院第一步审查的是原告主张的客体是否属于“作品”。按照《著作权法》第三条,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才受保护。没有独创性的“流水账”式文案、单纯事实消息、官方文件等,均不在保护范围。权属层面,除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外,自然人作者需提交底稿、首发链接、版权登记证书等形成证据链。

2.2 行为模式:落入专有权利范围

《著作权法》第十项列举的十七项专有权利是侵权认定的“靶心”。常见高危行为包括:1.未经许可复制(扫描、打印、镜像网站);2.改编(二次剪辑、翻译、拍摄同题材短视频);3.信息网络传播(上传网盘、公众号转载、短视频平台切片)。只要落入任何一项,即满足“行为”要件。

2.3 过错与损害:民法典共同规则

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著作权纠纷中,被告是否“明知或应知”成为争议焦点。2025年仍适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合格通知后未及时下架,即可推定应知。损害则包括实际损失、侵权获利、许可费倍数及法定赔偿四种计算口径。

三、四大常见场景“侵权画像”

3.1 自媒体洗稿:同义词替换+段落打乱

案情回放:A公司撰写深度行业报告,B公众号通过同义词替换、数据图表重绘、段落顺序打乱后发布,并在文中插入自身广告。

法院观点: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B文章保留了A报告的核心表达(数据解读逻辑、独特结论),构成“剽窃他人作品”复制权与改编权双重侵权,判决赔偿15万元并公开致歉。

提示:洗稿不是“技术活”,而是“高风险”。只要核心表达被保留,即使字面相似度低于30%,仍可被认定侵权。

3.2 短视频切条:影视解说二创

案情回放:C平台用户将热播剧每集剪辑成3分钟“高能解说”,添加旁白与表情包,单条播放量破千万。剧集版权方起诉C平台及上传用户。

法院观点: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剪辑片段最长不超过45秒,但连续剧情、关键镜头已完整呈现,足以替代原剧,构成“实质性替代”的信息网络传播侵权。用户承担赔偿12万元,C平台因未尽审核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提示:合理使用中的“适当引用”要求“比例适度”且“不影响原作品正常使用”,切条式解说几乎不可能过关。

3.3 网课盗版:录屏出售加密视频

案情回放:D教育公司推出售价2999元的CPA课程,E通过录屏软件破解加密,拆分为20个压缩包在淘宝低价出售。

法院观点: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认定E侵害复制权与发行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适用惩罚性赔偿,按课程单价×销量×2倍计算,合计赔偿98万元。

提示:加密技术措施受《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独立保护,破解本身即违法,录屏销售更属“双罚”。

3.4 字体与软件:商用授权盲区

案情回放:F公司委托广告公司设计LOGO,使用“某某黑体”未购商用授权,后被字体著作权人发函索赔。

法院观点:深圳中院认为,字体单字可构成美术作品,F公司将LOGO用于商品包装、门店招牌,属于商业性使用,须赔偿8万元。

提示:字体、软件、插件均享有著作权,“不知情”不能免责,建议签署三方授权条款,由设计方承担追偿风险。

四、赔偿计算四步法(2025年仍适用)

4.1 实际损失:销量下滑+许可费损失

原告需提交侵权前后销售数据、库存报表、第三方平台流量统计,证明销量减少与侵权存在因果关系。若曾授权第三方,可参照历史合同单价×侵权复制品数量。

4.2 侵权获利:净利润=营业收入-合理成本

被告电商平台后台流水、广告收入、商品成本、物流费用均可通过证据保全固定。法院通常要求被告提交账簿,逾期不提交可推定原告主张成立。

4.3 许可费倍数:参照行业惯例

若原告曾对外授权,可请求按“合理许可费×1-3倍”计算。2025年仍有效的《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情节严重者可达五倍,但需证明被告恶意明显、侵权规模大。

4.4 法定赔偿:500元至500万元区间

当损失与获利均难以确定时,法院可综合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在500元至500万元之间酌定。批量维权案件中,单案判赔集中在1万至20万元区间。

五、证据清单:打赢侵权官司的“弹药库”

5.1 权属证据

1.作品底稿(Word带时间戳、拍摄RAW格式);2.首次发表网页(区块链存证、互联网档案馆);3.版权登记证书(国家版权局或地方版权协会);4.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协议(明确权属归公司)。

5.2 侵权证据

1.公证购买:对盗版图书、盗版网课进行线下公证,固定实物与发票;2.录屏取证:使用可信时间戳录屏,记录侵权短视频、直播、网页;3.区块链存证:对微信公众号抄袭文章进行链上哈希存证,防篡改;4.平台后台:通过律师调查令调取抖音、淘宝、拼多多销售数据。

5.3 赔偿证据

1.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原告销量下降专项审计;2.许可合同:原告与第三方签订的同类作品授权协议;3.被告纳税记录:通过税务局调取的增值税申报表,推算营业收入;4.合理开支: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票据,可单独列项全额支持。

六、抗辩事由:被告的“逃生舱”

6.1 合理使用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列举十二种情形,包括课堂教学、新闻报道、个人研究等。需注意“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双重限定。

6.2 权利穷竭

正版作品一经著作权人许可销售,后续二次流通不构成侵权。但网络传播不适用穷竭,因其产生“新复制件”。

6.3 公有领域

作者死后50年12月31日起,作品进入公有领域。电影作品、法人作品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50年。计算时需核对作者死亡时间或首次发表时间。

6.4 独立创作

被告需提交创作底稿、开发日志、第三方见证,证明系独立完成且未接触原告作品。“接触+实质性相似”是侵权推定公式,切断任一环节即可免责。

七、网络环境下的“避风港”与“红旗”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确立“通知-删除”规则。2025年仍有效的条例第十四至十七条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ISP)在接到“合格通知”后24小时内删除或断开链接,可免责。但若侵权事实明显,如热播剧刚上线即出现高清资源,则触发“红旗规则”,ISP不能装作看不见。实务中,法院重点审查通知是否包含“权属证明、侵权链接、初步证明材料”三要素;缺少任何一项,均视为不合格通知。

八、管辖与诉讼策略

8.1 管辖法院

著作权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地与结果发生地,因此原告可在服务器所在地、被告营业地、原告发现地等多地选择。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成都设有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经验丰富,判赔额度高,可作为首选。

8.2 诉前禁令

若侵权书籍即将上市、盗版课程限时促销,可申请诉前行为保全。需提交“胜诉可能性、难以弥补损害、紧迫性、利益平衡”四要件论证,担保金额一般为索赔额的20%-30%。

8.3 调解与和解

2025年多地法院推行“先行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达成调解后法院出具裁定,具有强制执行力。和解条款可约定“停止侵权+赔偿+未来授权合作”,实现双赢。

九、企业合规:把侵权风险关进制度笼子

9.1 素材采购白名单

建立图片、字体、音乐、软件白名单库,只允许从授权平台下载,并保存发票与授权书。

9.2 外包合同“双保险”

与广告公司、软件外包商签订“知识产权不侵权保证+追偿”条款,要求对方提供所有素材的授权链条。

9.3 上线前合规审查

设立“内容合规岗”,对文字、图片、视频进行相似度检测(Turnitin、知网、百度比对),保留检测报告。

9.4 员工培训与考核

每季度举办“著作权合规”培训,将侵权事件纳入KPI考核,出现一次扣减绩效20%。

十、常见问答(FAQ)

10.1 问:只有创意相同,表达不同,算侵权吗?

答:著作权法保护“表达”而非“思想”。创意相同但表达独立,不构成侵权。

10.2 问:非营利性公众号转载也侵权吗?

答:只要未经权利人许可,且不属于合理使用范围,即使未盈利也构成侵权。

10.3 问:侵权赔偿能否分期支付?

答:可以。双方可在调解协议中约定分期计划,经法院司法确认后,若被告逾期,原告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10.4 问:外国作品在中国受保护吗?

答:中国与伯尔尼公约成员国互认著作权,外国作品在中国自动受保护,无需登记。

10.5 问:法定赔偿500万元是上限吗?

答:对。2025年现行《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仍维持500万上限,但可另行支持合理开支。

十一、结语:让版权价值回归创作者

厘清怎么样才算侵犯著作权,不仅是法律技术问题,更是对创作尊严的尊重。一次成功的苏州侵权赔偿律师咨询,应当帮助权利人快速完成“确权—取证—索赔”闭环,也应帮助被告找到合理抗辩与合规出口。2025年,随着新技术、新业态的不断涌现,著作权边界仍在动态调整,但“先授权、后使用”始终是降低风险成本的方案。希望这份近万字的实战指南,能成为您随身携带的版权手册,让每一次创意都能被看见,也能被保护。

本文由苏州侵权赔偿律师咨询团队原创,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订版及2025年仍有效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撰写,仅供学习交流,转载请注明出处“苏州法律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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