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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律师指引:封存病历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来源:苏州法律咨询网 作者:医疗纠纷律师
摘要:从医疗纠纷律师视角,系统梳理封存病历的程序及注意事项,帮助患者固定证据、依法维权。.........

一、封存病历的程序及注意事项概述

医疗争议发生后,病历是直接、核心的证据材料。及时、合法地封存病历,既能防止涂改、缺失,也能为后续鉴定、调解或诉讼提供可靠依据。实践中,患者及家属常因不了解封存病历的程序及注意事项而错过取证时机,给维权带来被动。本文结合现行法规与判例,从医疗纠纷律师视角,对封存流程、操作细节、常见陷阱进行系统梳理,帮助患方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决策。

二、法律依据:现行有效条文速览

1.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签封病历资料。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2.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

3.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病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病历资料;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拖延、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封存病历的程序及注意事项:七步闭环

1. 提出封存要求

患方应以书面形式向医院医务科或医患关系办公室提出封存申请,载明患者姓名、住院号、科室、封存范围、申请时间,并保留送达回执。口头申请虽可,但易生争议,医疗纠纷律师建议优先采用书面方式。

2. 清点并复印全套病历

双方在场逐页清点病历,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护理记录、医嘱单、检验报告、影像资料、知情同意书等。复印后加盖骑缝章,页页签字确认,防止缺页或换页。

3. 制作封存清单

清单应列明资料名称、页码、份数、封存日期,一式两份,医患双方各执一份。此清单是日后启封、核对的重要凭证。

4. 选择封存形式

已出院患者可封存原件;仍在院治疗者,为不影响后续诊疗,可封存复印件,但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电子病历应同步锁定数据,并打印关键页面一并封存。

5. 物理签封

使用防潮封存袋,加贴封条,封条接缝处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封存日期、地点、参与人。封存袋背面可附目录,方便日后核对。

6. 制作封存笔录

笔录需记载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封存过程、异议情况,双方签字确认。笔录与清单一并留存,可有效证明封存程序的合法性。

7. 保管与启封

封存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患方凭封存清单监督。需启封时,应双方在场共同开启,并制作启封笔录。纠纷解决或封存满三年后,医疗机构可自行启封,但应留存影像记录。

四、特殊情形处理

1. 抢救记录尚未完成

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抢救记录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患方可先封存已有病历,补记完成后再行二次封存,两次封存分别制作清单,确保完整。

2. 医院拒绝封存

若医院无正当理由拒绝,患方可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监督封存;同时通过录音录像固定拒绝过程,为后续诉讼准备证据。

3. 现场实物需同步封存

疑似输液、输血、药物引起不良反应的,应同时对剩余药品、输液器、血袋等实物进行封存,并冷藏保存。需要检验的,由双方共同委托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

五、真实案例回放

案例一:A省B市患者张某术后死亡,家属次日要求封存病历,医院以“病历尚未完善”为由拖延。第三日完成封存后,家属发现手术记录与麻醉记录存在时间矛盾。诉讼中,医院未能提供合理解释,法院结合封存日期认定院方存在补记瑕疵,判决承担70%责任。

案例二:C省D市患儿输液后突发寒战死亡,家属当场封存剩余药液及输液器。检验结果显示药液含有可见异物。因封存及时、保管链条完整,鉴定机构出具“药品污染与损害后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意见,医院最终与患方达成调解,一次性赔偿83万元。

六、常见误区与风险提示

1. 仅封存客观病历,忽视病程记录、会诊意见等主观病历。现行法规已取消主客观病历区分,全部病历均可复印封存。

2. 封存后未索要清单,导致启封时无法核对页数,给医院“调包”留下空间。

3. 擅自启封或带走封存袋,破坏证据完整性,反而被认定妨碍举证。

4. 封存完毕即放松警惕,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鉴定或起诉,最终超过诉讼时效。

七、医疗纠纷律师的十点实操建议

1. 纠纷发生后24小时内提出封存,越早越能固定原始状态。

2. 全程录音录像,重点记录医院拖延、拒绝或涂改行为。

3. 邀请第三方见证,如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增强封存公信力。

4. 同步申请监控录像封存,特别是手术室、ICU等关键区域。

5. 对电子病历申请数据锁定,要求医院提供不可修改的PDF镜像。

6. 封存实物时,注意低温、避光、防震,避免药物降解影响检验结果。

7. 封存后尽快咨询专业医疗纠纷律师,评估是否进入鉴定或诉讼程序。

8. 申请行政调解前,先完成封存,防止调解期间病历被“完善”。

9. 关注病历书写时限,发现超过法定时间补记,可要求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案。

10. 建立证据清单,将封存清单、录音录像、实物照片、检验报告统一编号,形成完整证据包。

八、结语:让封存成为维权第一步

封存病历不是简单的“贴封条”,而是技术性与法律性并重的证据保全行为。掌握封存病历的程序及注意事项,才能在后续鉴定、调解、诉讼中占据主动。及时寻求专业医疗纠纷律师协助,可降低取证瑕疵,提升维权效率。希望每一位患者及家属都能在关键时刻冷静应对,用法律武器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医疗纠纷律师专业团队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现行法规及实务案例撰写,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需转载,请联系苏州法律咨询网获取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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