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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顾山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

来源:江阴市顾山镇人民政府 作者:江阴市顾山镇人民政府
摘要: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聚焦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县域示范,根据上级精神,结合顾山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一)能源结构优化方面: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严格控制煤炭尤其是非电行业煤炭消费,单位GDP二氧化碳排.........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聚焦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县域示范,根据上级精神,结合顾山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能源结构优化方面: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严格控制煤炭尤其是非电行业煤炭消费,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率完成市下达要求。
  (二)环境空气方面:PM2.5浓度不高于28.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82.2%,重污染天数、降尘量年均值等指标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臭氧污染得到初步遏制。
  (三)水生态环境方面:地表水国考、省考、市考断面优Ⅲ比例工作目标均为100%,全面消除国考省考市考断面劣Ⅴ类及单月劣Ⅴ类水体。黑臭水体达到长制久清。
  (四)土壤环境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5%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达到省下达目标任务。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面:完成市下达的氮氧化物、VOCS、二氧化硫和颗粒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
  (六)生态质量提升方面:生态质量指数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
  (七)公众满意度方面: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保持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1﹒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
  积极参与碳市场建设。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督促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企业完成碳排放报告填报和碳排放数据核查工作,提高报告和核查工作质量。(经济运行科、生态环境科牵头,规划建设科、交通执法大队顾山中队配合,以下均需各村(社区)落实,不再列出)
  2﹒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持续推进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培育绿色工厂,持续推进培育绿色产品和打造绿色供应链。按照市要求实施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计划。按照市下达任务启动印染行业整治提升行动。(经济运行科、生态环境科牵头,供电所、江南水务顾山营业所配合)
  3﹒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工作要求,实施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单化管理,强化项目源头管控,完善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进“两高”项目纳入系统管理。(经济运行科牵头,生态环境科配合)
  4﹒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选取1—2个重点行业或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作为清洁生产整体推进创新试点。实施节水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2023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达市下达目标任务。(生态环境科牵头,经济运行科、农村水利服务中心顾山水利站配合)
  5﹒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图斑”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生态环境科牵头,资规局顾山服务科配合)
  6﹒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大力践行《江苏生态文明20条》,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推进节能、节水、低碳、绿色产品认证,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推进在快递营业网点设置包装回收区。全面启动“零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积极推动“零碳社区”申报和创建。(生态环境科牵头,交通执法大队顾山中队、市场监管局顾山分局、供电所配合)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全面落实无锡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全面完成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
  7﹒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
  提升污染天应对能力。及时响应省、市预警(管控)相关措施。落实差别化管控政策,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初评工作和豁免企业培育,动态更新应急管控清单。落实区域联防联控要求,配合建立健全区域数据共享平台、区域应急联动机制,推进执行统一的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持续实施秸秆禁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开展重点时段专项巡查,确保不发生“第一把火”。
  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落实政策在规定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优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推行电子烟花鞭炮。(生态环境科牵头,农村工作科、应急管理科、综合执法局(城管)配合)
  8﹒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VOCS治理
  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开展含VOCS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高效推动开展源头替代。
  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在确保安全等前提下,全面落实《2022—2023年度江苏省臭氧污染“夏病冬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强化工业园区、产业集群整治,对企业LDAR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频次不低于1次/年。强化油品储运销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活性炭吸附装置入户核查。2023年3月底前完成包装印刷和铸造行业整治任务的50%,6月底前完成铸造行业整治。(生态环境科牵头,经济运行科配合)
  9﹒着力打好交通运输污染治理攻坚战
  优化调整运输结构。2023年岸电用电量比2020年用电量增长60%以上。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全面落实最新车用汽油质量标准。(交通执法大队顾山中队牵头,交通执法大队水上四中队、市场监管局顾山分局、生态环境科、供电所配合)
  10﹒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
  严格落实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深度治理要求,完成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或深度治理项目。开展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深度治理,对已完成改造或治理的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治理效果。(生态环境科牵头)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全面落实年度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全面完成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
  11﹒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措施。持续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常态化开展问题自查自纠和整改“回头看”,加快问题整改。配合落实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二期)工作。(生态环境科牵头,农村工作科配合)
  12﹒持续打好太湖流域综合整治攻坚战
  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流域生态修复,内源减负、外源减量落到实处,落实太湖安全度夏交办问题整改任务。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治太重点工作任务及重点工程项目。继续推进涉磷企业规范化整治,2023年完成70%以上涉磷企业整治任务。(生态环境科牵头,规划建设科、农村工作科配合)
  13﹒持续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落实全面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完成年度工程项目,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目标要求。完成2022年度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规划建设科牵头,农村工作科、生态环境科配合)
  14﹒强化陆域水域协同治理
  (1)巩固提升优Ⅲ类国考省考断面水质。重点对单月达标率低、降水期间污染强度高的断面开展专项溯源排查行动,形成更细致、更精准的管控措施,进一步提升断面管控精度和达标稳定度。对降雨污染强度大、劣Ⅴ类断面、不达标断面、工业特征污染物超标断面周边支流支浜、入河排放口、排涝泵(闸)站、养殖池塘、农田开展排查并形成问题清单,进行系统整治,并开展跟踪监测,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稳步提高汛期断面水质达标率。
  (2)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结合印染行业整治,加快推进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转隶等工作,为2024年实现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应分尽分奠定基础。组织开展挥发酚污染治理“回头看”和氟化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杜绝发生单月工业特征污染物超标情况。
  (3)围绕国考省考断面开展美丽河湖创建。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综合管控工作。
  (4)加强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实《无锡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2023—2025年)》各项工作要求。到2023年底,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完成国省考断面所在河道一级支浜、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排污口排查工作,完成国省考断面所在河道一级支浜排污口整治,建成1个以上整治示范工程。
  (5)大力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对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完善水产养殖尾水执法监测机制,加强水产养殖尾水集中排放期监管,推动池塘养殖尾水排放稳定达标或循环利用。积极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实施池塘养殖尾水排放强制性标准,大力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行为。
  (6)持续推动船舶港口码头整治。对船舶营运产生的含油污水、残油(油泥)、生活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压舱水等依法合规处理。巩固内河码头整治成效,落实港口码头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方案,确保辖区港口企业按照环保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备设施并规范有效运行。依法落实建设和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的主体责任,开展定期评估。(生态环境科牵头,规划建设科、农村工作科、交通执法大队顾山中队、交通执法大队水上四中队)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固体废物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15﹒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强化高风险遗留地块监管,其中经调查确认为污染地块的,6月底前完成制度性管控措施,并按照污染地块管理要求开展下一步工作,对污染严重且周边有环境敏感目标的,12月底前制定工程性管控措施方案并推动实施。推进关闭化工企业“两断三清”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对土壤的污染。加强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科牵头、规划建设科配合)
  16﹒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
  持续落实“一井一策”方案排查整治要求,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生态环境科牵头,规划建设科配合)
  17﹒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已建设施“回头看”,完成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建工程、老旧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工程,农村生活污水行政村治理率达100%,自然村治理率达92%以上,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85%以上。加强设施长效运维监管,保障运维经费,委托1—3家运维单位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整县制专业运维。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开展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试点项目。推进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加强畜禽养殖场户的执法监管。(农村工作科牵头,规划建设科、卫健科配合)
  18﹒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根据建设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完成重点工程项目及相关指标的年度建设任务。落实上级部门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危废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达标率达到95%。深入开展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督促危险废物管理重点源企业规范危废贮存设施规划、住建、消防、环保、安全手续,落实排查问题整改,整改完成率100%。落实其他产废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实现检查覆盖率100%,整改完成率100%。推进小微产废企业规范化管理。深化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工作,实现环境统计年报企业在无锡市级信息监管系统的申报率达到100%。落实固体废物协同收运规范化管理政策,积极构建多种类固体废物协同收集分拣体系,推动城乡有机废弃物多种类协同收运处理工作体系基本成型。(生态环境科牵头)
  (五)打好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战
  19﹒着力打好生态质量提升攻坚战
  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根据上级部署开展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工作。严格执行长江流域禁捕退捕要求。(生态环境科牵头,规划建设科、农村工作科、宣传统战科配合)
  20﹒强化生态保护监管
  根据上级部署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生态环境科牵头,规划建设科、农村工作科、宣传统战科配合)
  21﹒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从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强化闲置废弃放射源管控,实行每季度梳理排查上报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及时收贮,不发生安全事故。强化伴生放射性矿利用单位放射性废渣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强化核与辐射安全风险应急响应,不断提升核与辐射安全保障能力。督促辖区内辐射工作单位,每年1月31日前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上传上年度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2023年底前按上级部门要求建设固定放射源在线监控装置,实现放射源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监控,全面提升放射源安全管理水平。(生态环境科牵头)
  22﹒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管理
  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2〕326号),依据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应急处置方案的技术复核意见完善方案,依据《加强全省环境应急工作的意见》建立与区域环境应急处置需求相适应的环境应急物资库;动态更新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企业名单,形成隐患动态清单。加强港口和水上溢油和危化品事故应急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科牵头,应急管理科、卫健科配合)
  (六)深入打好群众环境权益保卫战
  23﹒着力打好噪音污染治理攻坚战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科牵头,规划建设科、交通执法大队顾山中队、市场监管顾山分局配合)
  24﹒强化“微环境”整治
  针对省、市控站点3公里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主次干道、马路牙边、背街小巷,省、市控站点周边小区楼顶、住宅区内部道路,加大作业保洁频次,持续开展道路积尘走航监测。(环发公司牵头)
  25﹒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严控工地、道路、码头堆场等重点区域扬尘污染,对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防尘措施。
  强化实施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运输管理,淘汰高排放老旧渣土车,鼓励使用新型环保渣土车。强化重点区域渣土车夜间运输集中整治,依法依规查处非法运输、抛撒滴漏、带泥上路、冒黑烟等违法行为。(规划建设科牵头,生态环境科、住建局城东南分局、综合执法局(城管)、交通执法大队顾山中队、交通执法大队水上四中队配合)
  26﹒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不断提升餐饮油烟综合治理水平,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推动重点管控区域内面积100平方米以上餐饮店以及城市综合体、美食街等区域的餐饮经营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确保省、市控站点周边重点范围内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装置高效运行。(综合执法局(城管)牵头)
  27﹒提升生态环境信访化解处置
  解决突出环境信访问题,完成环境信访压降任务。落实属地责任,完成上级交办区域突出信访问题的化解销号;做好环境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不因环境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生态环境科牵头,顾山派出所配合)
  (七)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标准,认真实施《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法规建设规划》。
  28﹒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
  严密防范人为干扰监测行为,进一步完善防范人为干扰制度与惩戒措施,确保制度落实到位。落实完成本辖区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工作,确保2023年排污许可新领证单位(重点管理、简化管理)自动监测监控联网率100%。全面提升已联网单位安装联网完善率,确保各联网单位规范化联网建设;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视频、流量、浓度自动监测监控安装覆盖面。
  加大生态环境经济政策落实力度。对绿色环保、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行业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按规定实施差别化水电价、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发展。积极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快推进排污权市场化交易。加强环保信用建设,推进绿色金融工作。积极推动“环保贷”、“环保担”、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落地,项目数较去年明显增长。积极开展EOD项目试点工作,推进试点项目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评审,促成项目落地、资金到位。(生态环境科牵头)
  29﹒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按要求完成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无锡市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另行印发)、治太工程项目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支持江阴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县域示范的意见》中的年度工作任务。(生态环境科牵头,规划建设科配合)
  30﹒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
  深入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太湖治理、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土壤治理修复、新污染物、生态环境与健康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科技攻关。加快推广生态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托管服务和第三方治理,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各类先进技术应用场景式的集中转化。(生态环境科牵头,经济运行科、农村工作科、卫健科配合)
  (八)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本单位的工作目标任务、标准要求和时间节点。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进一步充实力量,优化运行机制,发挥好组织指挥、分管领导具体抓推进,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强化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有效形成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合力。镇污染防治攻坚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反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细化管理要求和措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不间断地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执法行动。各村(社区)要充分依托综合网格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好本辖区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三)强化一线督查。镇污染防治攻坚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开展工作督查,及时发现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要将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来抓,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完善长效管理体制和机制。


  来源:江阴市顾山镇人民政府
  作者:江阴市顾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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