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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苏州工伤赔偿律师为您详解

来源:苏州工伤赔偿律师 作者: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
摘要: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是否算工伤?苏州工伤赔偿律师为您详细解析工伤认定的条件、程序及赔偿标准,助您在遭遇意外时正确维护自身权益。.........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苏州工伤赔偿律师为您详解

一、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

(一)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这是最典型的工伤情形,强调了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三个要素。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例如,工人在上班前进行设备检查或下班后清理工作场所时受到伤害。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如员工因工作原因与他人发生冲突而受伤。

4. 患职业病的

长期接触有害物质或处于不良工作环境导致的职业病也属于工伤范畴。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例如销售人员在出差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这是与上下班途中受伤直接相关的条款,也是本文重点解析的内容。

(二)工伤认定的核心要素

工伤认定主要考虑三个核心要素: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对于上下班途中的情况,法律特别规定了特定情形下的工伤认定条件。

二、上下班途中摔伤是否算工伤

(一)法律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工伤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1.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本人承担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如果职工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案例一:张先生在苏州某工厂工作,某日骑电动车上班途中,被一辆闯红灯的小轿车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小轿车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张先生无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张先生的受伤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2. 交通工具的范围

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但需注意,如果是因本人违反交通规则导致的事故,可能会影响责任认定。

3. 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和路线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必须是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内。例如,职工绕道去其他地方办理私事,期间发生事故,可能无法认定为工伤。

案例二:李女士下班后没有直接回家,而是绕道去超市购物,途中摔倒受伤。由于她偏离了正常的上下班路线,且无法证明购物与工作有关,因此她的受伤情况可能无法被认定为工伤。

(二)自己摔伤的情形分析

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通常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因为这种情形不属于交通事故或公共交通事故。

1. 自然摔倒的情况

例如,职工在人行道上行走时,因地面湿滑或路面不平而摔倒,这种情况一般不被认定为工伤,除非能证明摔倒是由于工作原因或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

案例三:王先生在上班途中经过一段正在维修的道路,由于施工单位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他不慎掉入未封闭的施工坑中受伤。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可以向施工单位索赔,但可能无法直接认定为工伤。

2. 自身健康原因导致的摔倒

如果职工因自身疾病(如突发心脏病、癫痫等)导致在上下班途中摔倒,这种情况一般也不被认定为工伤,除非能证明疾病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

案例四:赵女士有低血糖病史,在上班途中因未及时进食而晕倒摔伤。由于她的摔倒是因自身健康原因导致,与工作无直接关系,因此无法认定为工伤。

3. 第三方原因导致的摔倒

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被他人推搡、绊倒等因第三方原因导致摔伤,可以向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但这不属于工伤保险的范畴。

案例五:孙先生在地铁站被一名急匆匆的乘客撞倒摔伤。孙先生可以向撞人的乘客索赔医疗费用等损失,但无法申请工伤认定。

(三)特殊情况下的认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需要满足特定条件。

1. 用人单位安排的任务

如果职工是在完成用人单位安排的额外任务或紧急工作时受伤,即使是在上下班途中,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案例六:周女士是苏州某公司的销售人员,某日她按照公司要求在下班后去机场接一位重要客户。在前往机场的途中,因雨天路滑摔伤。由于她的行程是因工作需要,公司也认可此次出行属于工作安排,因此她的受伤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2. 工作性质的特殊要求

某些特殊职业可能需要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保持高度的工作状态,如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如果他们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伤,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案例七:陈先生是一名外卖骑手,在送餐途中因躲避突然横穿马路的行人而摔倒受伤。由于他在工作时间内执行工作任务,且受伤与工作直接相关,因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3. 用人单位的过错

如果职工的摔伤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如用人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或安全指导,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案例八:吴先生是某建筑工地的工人,他在前往工地的途中,因施工单位未清理道路上的建筑材料而绊倒受伤。由于施工单位(即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吴先生的受伤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三、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

(一)申请主体和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 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4.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说明受伤情况及与工作相关的因果关系。

5. 事故伤害的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事故现场照片、监控视频、报警记录、目击者证言等。

6.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如交通肇事认定书、公安部门的证明等。

(三)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内容包括: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调查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因素。

2. 受伤害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核实职工在事故发生时所从事的工作是否属于其岗位职责范围。

3. 事故伤害与工作的关联性

判断事故伤害是否因工作原因造成,或者是否在工作过程中发生。

4. 用人单位和职工的陈述与申辩

听取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对事故经过和责任的陈述,保障双方的申辩权利。

5. 其他相关证据的核实

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必要时进行实地勘查、询问证人等。

(四)工伤认定决定的作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四、上下班途中摔伤的赔偿途径

(一)工伤保险赔偿

如果职工的摔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1. 医疗费用

工伤职工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民事侵权赔偿

如果职工的摔伤是由于第三方侵权导致(如道路设施不完善、他人绊倒等),可以向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

1. 医疗费用

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所有医疗费用,如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药费等。

2. 误工费

根据职工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 残疾赔偿金

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三)商业保险赔偿

如果职工或用人单位购买了商业保险(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赔偿。

五、苏州工伤赔偿律师的专业建议

(一)及时收集证据

发生摔伤事故后,职工应立即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 事故现场照片和视频

拍摄事故现场的照片和视频,记录事故发生时的环境和状况。

2. 医疗诊断证明和病历

保存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医疗文件,证明受伤情况及治疗过程。

3. 证人证言

收集现场目击者或同事的证言,证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

4. 报警记录和出警证明

如果事故发生后报警处理,应保存报警记录和出警证明。

5. 用人单位的通知和文件

保存用人单位关于工作安排、安全培训、事故处理等方面的通知和文件。

6. 通信记录

保存与用人单位、同事、客户等的电子邮件、短信、聊天记录等通信记录,证明工作内容和事故经过。

(二)明确申请主体和时限

职工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和时限要求,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自行申请。

(三)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工伤认定和赔偿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和程序性要求,对于复杂的案件,职工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苏州工伤赔偿律师可以提供以下帮助:

1. 法律咨询

解答职工关于工伤认定、赔偿标准、申请程序等方面的疑问,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2. 代理服务

律师可以接受职工的委托,代为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收集证据、与社保部门沟通协调、参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事项。

3. 案件评估

根据职工的具体情况,对案件进行评估,分析工伤认定的可能性和成功率,帮助职工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

4. 赔偿协商

律师可以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或侵权人进行赔偿协商,争取合理的赔偿金额。

(四)了解赔偿标准和项目

职工应了解工伤保险和民事侵权赔偿的各项标准和项目,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熟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项赔偿标准,如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的具体计算方法。

2. 民事侵权赔偿标准

了解民事侵权赔偿的各项标准,如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的具体计算方法。

(五)积极维权

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用人单位或侵权人的威胁或诱惑所动摇。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就应当勇敢地申请工伤认定,争取应得的赔偿。

本文由苏州工伤赔偿律师团队撰写,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如需详细咨询,请联系苏州工伤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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