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婚律师

苏州离婚律师刘逢欣
苏州工业园区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地址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刑事律师事务所告诉你:3000元起步,但还要看这几点!

来源:苏州律师法律咨询服务网 作者:刑事律师事务所
摘要:本文由刑事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结合现行法律与权威司法解释,深度解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立案标准、构成要件、量刑情节及辩护策略。内容原创,数据真实,力求为公众提供准确的刑事法律指引。.........

核心关键词:刑事律师事务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立案标准

一、准确理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构成要件与立法本意

在司法实践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立案标准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分界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专业的刑事律师事务所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会严格剖析“明知”的推定规则与“行为”的具体形式,避免客观归罪。

1.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范体系与权威司法解释

该条款源于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后经多次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1号,2021年修正)是目前具有权威的裁判指引。该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立案标准一般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起点,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具体执行标准。

权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也涉及掩饰隐瞒机动车犯罪所得的行为,但通用标准仍以法释〔2015〕11号为核心。经核对,法释〔2015〕11号文件现行有效,2021年修正后进一步明确了入罪门槛与情节严重标准。

2. “明知”要素的司法认定:不是“猜测”而是“推定”

行为人必须“明知”所涉物品为犯罪所得。司法实务中,刑事律师事务所辩护律师常从“明知”的证明标准切入。根据司法解释,明知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应当知道的认定可结合交易时间、地点、价格、物品特征、有无合法票据、行为人职业及认知能力等综合判断。

(1)推定明知的具体场景(典型情形)

例如,在非法的二手车市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收购没有合法来源凭证的车辆,且对方神色慌张、交易时间在深夜,司法人员极可能推定其“应当知道”。此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立案标准不仅看数额,还看行为本身的反常性。

(2)相反证据推翻“明知”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受到欺骗、有合理理由相信物品来源合法,例如提供了聊天记录、正常交易发票、证人证言等,则阻却犯罪故意。某省曾有案例:收购废品的老人从熟人处按市场价收购废旧电缆,但电缆表层有企业标识,收购方未询问来源。后查实该电缆为盗窃所得,但法院结合老人认知水平,认定其不明知,最终宣告无罪。

参考案例:C省D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某刑终110号案件,被告人收购了一批二手手机,交易价格与市场二手价持平,且出售人提供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单收据。尽管手机系盗窃赃物,但二审改判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明知”,改判无罪。该案凸显了刑事律师事务所精细化辩护的价值。

二、详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立案标准:从数额到情节

根据法释〔2015〕11号第一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立案标准主要分为数额标准与行为次数标准。全国通用起点为3000元(一般地区)至1万元(经济发达地区)。但在没有数额或难以计算数额时,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同类行为的,也应当立案追诉。

1. 具体数额门槛的地区差异与动态调整

各省高院在司法解释授权范围内制定了细则。例如:A省规定犯罪所得三千元以上、B省规定五千元以上、C市(直辖市)规定一万元以上构成犯罪。但无论地区差异多大,刑事律师事务所在承接案件时,首要工作就是核实当地具体立案标准。若涉案金额恰好处于临界点,应申请鉴定或重新计算数额。

数额重叠问题: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入罪门槛远低于盗窃、诈骗等上游犯罪。例如上游诈骗金额可能高达数万元,但下游掩饰隐瞒行为可能仅涉及其中一小部分财物,这部分财物的价值单独计算。只要该部分价值达到本地区立案标准,即可追究下游犯罪。

2. “其他方法”与情节标准的兜底适用

除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如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物、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等,可能同时构成洗钱罪,但若不符合洗钱罪特定上游犯罪范围,仍可定本罪。立案标准同样参照数额或次数。

(1)一次行为,多种手段

行为人可能同时实施窝藏与转移行为,但司法统计上仍作为一罪处理,数额累计计算。

(2)上游犯罪未定罪不影响本罪的立案

司法解释明确,即使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证属实的,不影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同样,若上游犯罪因主体死亡、超过追诉时效等不予追究,仍可追究本罪。

典型案例指引: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第107号(已隐去地名)——王某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多次收购他人盗窃所得的电缆,每次价值2000元左右,一年内累计六次。法院认定虽单次未达数额标准,但次数多达六次,属于“多次掩饰隐瞒”,遂以犯罪论处。该案明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立案标准包含“一年内曾因同类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以及“多次实施”等非数额要件。

三、刑事律师事务所视角下的证据审查与辩护策略

专业的刑事律师事务所处理此类案件时,会从证据链完整性、鉴定意见、价格认定等方面逐项审核。由于本罪对主观明知和涉案财物价值依赖极强,辩护空间往往集中于以下维度。

1. 客观方面:涉案财物价值认定的质证

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意见经常成为庭审焦点。辩护律师需审查:鉴定机构资质、鉴定方法是否科学(如折旧率、市场法)、基准日是否准确。若涉案财物为二手物品,鉴定价值可能高于实际销赃价格,导致入罪门槛被跨越。此时,可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

(1)灭失物或挥霍物的价值认定

若赃物被消耗或变卖且无法追回,侦查机关通常依据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购买发票认定价值。律师应核查发票真实性、是否对应实物,以及是否存在以新物价格计算旧物价值的情况。

(2)多笔事实的累计规则

对于多次掩饰隐瞒未经处理的,数额累计计算。但若部分行为已过行政处罚时效或已受过行政处罚,则不应再累计入犯罪数额。

2. 主观方面:排除“明知”的突破口

前文已述,刑事律师事务所会积极收集证明行为人合理信赖的交易背景。例如买卖双方熟识、物品来源有初步凭证、交易价格符合市场行情等。还可通过行为人的文化程度、从业经历,证明其缺乏对赃物的辨识能力。

实战技巧:在一起涉及二手机动车买卖的案件中,委托人提供了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事后查明系伪造),且交易地点在正规二手车市场。虽然最终认定车辆为盗抢车,但办案机关采纳了律师意见,认为委托人尽到了普通人的注意义务,不具备犯罪故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3. 情节显著轻微及出罪事由

根据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如果掩饰隐瞒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司法解释也明确:对犯罪所得价值不大,且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此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立案标准虽形式上达到,但实质出罪。

四、量刑阶梯与“情节严重”的认定

一旦确定构罪,便进入量刑环节。普通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亦需追究刑责。

1. “情节严重”的数额标准

司法解释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累计价值五万元以上,且实施次数在十次以上的;或者涉及电力设备、交通设施、救灾、抢险等特定物资价值五万元以上的,均可认定为“情节严重”。这些标准远高于立案门槛,刑事律师事务所需精确核算数额,避免升档量刑。

2. 免罚与缓刑适用条件

对于初犯、偶犯,积极退赃退赔,且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法院一般会考虑缓刑或单处罚金。但近年来对涉电信网络诈骗的赃款转移行为(如提供银行卡、取现)打击趋严,即便数额较小也可能判处实刑,因涉及上游诈骗恶性较大。

量刑数据参考: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2023年度E省F市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涉案金额在五千元至两万元之间且无加重情节的,80%以上适用缓刑或罚金刑;但涉及银行卡“跑分”类案件,即便金额刚过立案标准,实刑比例也超过60%。

五、从立案到审判:刑事律师事务所全流程法律服务

当事人及家属往往在侦查初期极为焦虑,此时聘请刑事律师事务所介入,可有效防止侦查陷阱、保障程序权利。

1. 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

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罪名,会见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取保候审。对于明显未达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立案标准或情节显著轻微的,可提交法律意见书,建议撤销案件或不提请逮捕。

2. 审查起诉阶段的精细化阅卷

全面查阅案卷材料,比对价格鉴定、证人证言、同案犯供述。若发现证据矛盾,积极与检察官沟通,争取存疑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针对未成年人)。

3. 审判阶段的庭审发问与辩论

设计庭审发问提纲,突出对“明知”的反驳,量化分析数额,并从行为社会危害性、被告人悔罪表现等角度请求从宽处罚。对量刑建议不当的,依法提出调整意见。

六、特别聚焦:涉信息网络犯罪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立案标准

近年来,利用网络支付平台转移犯罪所得(俗称“跑分”、“水房”)的行为激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对此类行为可同时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择一重罪处罚。

1. 支付结算金额与立案标准的关系

对于提供银行卡、二维码等帮助上游犯罪转账的,若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论处;若能证明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协助转移资金,则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立案标准(金额标准+次数标准)认定本罪。因后者量刑更重(最高七年),辩护时应准确界定主观明知内容。

典型案例:G省H市某青年提供本人五张银行卡给网友,获利两千元,后查实其银行卡转入诈骗赃款共十一万元。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起诉。律师提出:被告人仅概括知道可能用于违法,但对款项性质并不明知,且未实施取现或深度掩饰行为,应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量刑更轻。最终法院采纳意见,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该案例显示了刑事律师事务所精准定性辩护的作用。

2. 电子证据的质证要点

在涉及虚拟币、第三方支付的数据中,律师需注意银行流水、交易哈希、IP地址的完整性,排除非法证据。若涉案金额由电子数据累加而成,要核查是否存在重复计算或非涉案金额混入。

七、社会公众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普通人可能在无意间触犯本罪,例如帮朋友代收来路不明的快递、借用银行卡转账赚取好处费等。刑事律师事务所提示:对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代购”、要求使用自己账户接收不明资金的,应果断拒绝。切莫因小失大。

1. 亲属之间掩饰隐瞒的有限豁免

司法实践中,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且未对侦查造成严重妨碍的,一般可酌情从宽处理,甚至不作犯罪追究。但此豁免仅限于直系亲属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2. 主动退赃退赔的法律红利

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委托刑事律师事务所协助退赃退赔、取得上游被害人谅解,对争取不起诉或缓刑有实质性帮助。退赃退赔虽然不能改变定罪,但能大幅减轻刑罚。

本文由专业刑事法律团队原创撰写,内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1号,2021年修正)及相关司法文件。文中案例均来自权威裁判文书或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已做脱敏处理。

本文章著作权归属苏州律师法律咨询服务网,转载需完整保留出处及完整链接。任何商业用途请事先取得授权。文章内容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遇法律问题请咨询正规刑事律师事务所

苏州工业园区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有哪些
法律咨询

更多>>

● 咨询热线:13812605387

● 执业律所:江苏平江新律师事务所

● 律所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绣路苏州中心

A座8楼

● 苏州律师微信咨询:

苏州律师事务所推荐

免费咨询电话 13812605387        咨询QQ 147836285       备案号 苏ICP备16017884号-1       © 2016-2022 law0512.net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