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婚律师推荐阅读: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苏州律师推荐阅读 作者:苏州律师事务所咨询
摘要: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定义: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工作、劳动所获得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举例:小张和小李是夫妻,小张每月工资8000元,.........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定义: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工作、劳动所获得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举例:小张和小李是夫妻,小张每月工资8000元,年终奖20000元;小李每月工资10000元,还兼职获得劳务报酬5000元。这些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定义: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投资所获得的收益。 举例: 小王和小赵是夫妻,小王开了一家小店,每年盈利50000元;小赵炒股,盈利30000元。这些盈利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小刘和小陈是夫妻,小刘和朋友合伙开公司,小刘占股30%,公司盈利1000000元,小刘分得300000元,这部分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定义: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所获得的收益。 举例: 小李是作家,婚后出版了一部小说,获得稿酬100000元,还因小说改编成电视剧获得版权费500000元,这些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小张是软件工程师,婚后研发了一款软件并获得专利,通过专利授权获得收益200000元,这部分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定义: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所获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举例: 小王的父亲去世,小王继承了父亲的房产,价值200万元。如果没有遗嘱特别说明只归小王一人所有,那么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小李的爷爷在遗嘱中写明,将一套房产只留给小李一人,那么这套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定义:除上述明确列举的财产外,其他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特征的财产。 举例: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理财产品,其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车辆,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六、特殊情况 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如果一方婚前有财产,婚后该财产的自然增值(如房产增值)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是通过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或投资产生的增值,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的转化:如果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投资,可能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如果在财产归属上存在争议,建议咨询苏州专业离婚律师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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