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婚律师

苏州离婚律师刘逢欣
苏州工业园区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电话地址

老赖把财产转移给亲戚怎么办?苏州专业强制执行律师带你穿透逃避债务迷雾

来源:苏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网 作者:专业强制执行律师
摘要:苏州专业强制执行律师为您解答:老赖把财产转移给亲戚怎么办?本文基于民法典与最新司法解释,详解撤销权诉讼、刑事追责、追加被执行人三大路径,助您追回被转移的财产。.........

核心关键词:专业强制执行律师老赖把财产转移给亲戚怎么办

在强制执行实务中,令债权人头疼的情形之一,莫过于胜诉后发现被执行人早已将名下财产转移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亲戚名下。这种“金蝉脱壳”式的操作,让生效判决沦为一纸空文。当面对老赖把财产转移给亲戚怎么办的困局时,寻求专业强制执行律师的帮助往往是扭转局面的关键。本文将结合《民法典》、拒执罪司法解释及大量真实裁判规则,从民事撤销、刑事打击、执行追加三个维度,为您呈现一套完整的维权方案。全文超过8000字,助您穿透“亲属屏障”,直击老赖核心资产。

一、 法律定性:如何认定老赖向亲戚转移财产的性质

要破解老赖把财产转移给亲戚怎么办,首先需要厘清这种行为的法律性质。它并非简单的家庭内部财产调剂,而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规避执行行为。根据行为方式不同,可划分为三类:

1. 三种典型转移形态

1.1 无偿赠与或虚假买卖

被执行人将其名下的房产、车辆、大额存款无偿过户给子女、配偶或父母,或者以极低的价格(如市价的10%-30%)“出售”给亲戚,实际上并未收取对价。例如在A省B市的一起执行案中,债务人刘某在判决生效后第三天,将三套拆迁安置房全部赠与刚满18岁的儿子,导致债权人无财产可供执行。

1.2 虚构债务抵销财产

被执行人与亲戚串通,伪造借条、欠款合同,谎称自己欠亲戚巨额债务,因此用房产或存款抵债。这种手法往往伴随虚假诉讼,亲戚持调解书申请参与分配或提出执行异议,以达到阻碍执行的目的。

1.3 通过分家析产或离婚协议转移

被执行人通过协议离婚,将大部分财产分割给配偶;或通过分家析产,将家庭共有财产确定归其他家庭成员所有,导致其名下无财产。

2. 法律评价: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民事无效与可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百三十八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同时,债务人以无偿转让财产、放弃债权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若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债权人亦可请求撤销。

裁判要旨:在C省D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某民终567号判决中,被执行人李某在诉讼期间将其名下一套价值200万元的房产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其哥哥。法院经审理认为,转让价格不足市价30%,且双方为近亲属,哥哥应当知晓李某债务状况,符合撤销权构成要件,判决撤销该转让行为,房产恢复登记至李某名下,恢复执行。

二、 民事路径一: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核心武器)

撤销权是民法赋予债权人打击“老赖逃债行为”的法定权利。当您发现老赖把财产转移给亲戚怎么办?首选的民事救济途径就是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

2. 撤销权行使的实体条件

2.1 债权合法有效且形成在先

债权人必须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且原则上该债权形成于财产转移行为之前。但根据司法实践,若债务人在诉讼过程中、判决生效前转移财产,同样损害胜诉债权,可行使撤销权。

2.2 债务人实施了损害债权的行为

具体包括:(1)无偿转让财产;(2)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3)放弃债权或担保;(4)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其中,判断“明显不合理低价”,可参考《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第9条:一般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70%的,一般可视为明显不合理低价。

2.3 对价不合理时需证明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

对于无偿处分,无需证明受让人(亲戚)的主观状态。但对于明显不合理低价的转让,债权人需举证证明亲戚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转让行为会损害债权人利益。鉴于亲戚关系的特殊性,法院通常基于亲属身份推定“应当知道”。

3. 撤销权行使的程序红线

3.1 除斥期间:一年与五年

撤销权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逾期则权利消灭。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例如,您于2025年3月1日查询不动产档案发现房产于2022年1月过户给亲戚,虽然自知道之日起未满一年,但行为发生已超过五年,撤销权已消灭。因此,定期查询财产线索至关重要。

3.2 诉讼主体与管辖

原告为债权人,被告为债务人,受让人(亲戚)列为第三人。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亲戚再次转移财产。

3.3 撤销的法律效果

撤销权诉讼胜诉后,法院判决撤销转移行为,财产恢复至转移前的状态,即重新登记回被执行人名下。债权人可据此申请法院恢复执行,查封、拍卖该财产。

胜诉示范:在E省F市某区法院(2024)民初2233号案中,被告张某在败诉后将其名下银行存款80万元转至其母亲账户。原告聘请专业强制执行律师后,律师立即调取银行流水,固定了转账发生在判决生效后的证据,并提起撤销权诉讼。法院认定该转账为无偿赠与,损害债权人利益,判决撤销转账行为,判令张某母亲返还80万元及利息。

三、 民事路径二: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及代位析产诉讼

除了撤销权,专业强制执行律师还会根据案件情况,运用追加被执行人程序或代位析产诉讼,直接执行亲戚名下的财产。

4. 追加被执行人的有限可能

4.1 法定主义原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追加案外人为被执行人必须严格符合法定情形。直接追加接收财产的亲戚,目前尚无明确条文,但以下情形存在突破:

(1)若亲戚无偿占有财产且构成“恶意串通”,部分地区法院尝试通过执行异议程序直接裁定追加,但极易引发执行异议之诉。更稳妥的方式是通过撤销权诉讼解决。

(2)若老赖为一人公司股东,将公司财产转移至亲戚名下,可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并追索转移财产。

4.2 执行共有财产份额

若财产登记在亲戚名下,但实质为家庭共有财产(如农村宅基地房屋、未分割的拆迁安置房),债权人可提起代位析产诉讼,请求法院析出被执行人的份额,再执行该份额。这是处理“房产在父母名下但实际为家庭共建”等复杂情况的有效手段。

代位析产实例:G省H市,被执行人杨某与其父母共同拥有一套农村自建房,登记在父亲名下。杨某欠债后,其父亲声称房屋完全属于自己。律师代理债权人提起代位析产诉讼,通过举证杨某系出资人之一,最终法院判决杨某享有40%份额,该份额被依法拍卖用于清偿债务。

四、 刑事路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及其共犯

对于性质恶劣的转移行为,仅靠民事诉讼周期较长。刑事打击是震慑老赖和亲戚的手段。2024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13号),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打击“老赖把财产转移给亲戚”提供了重磅武器。

5. 转移财产行为的刑事入罪标准

5.1 诉讼期间的转移也可入罪

新司法解释第六条明确规定:行为人为逃避执行义务,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经查证属实,要求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可以认定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老赖在打官司期间就把房产转给亲戚,判决后仍不履行,即可追究拒执罪。

5.2 列举式入罪情形

《解释》第三条详细列明了“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十项情形,直接涉及转移财产的有:

(1)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恶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以虚假和解、虚假转让等方式处分财产权益,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实施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恶意减损责任财产的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伪造、毁灭、隐匿有关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法院查明财产状况的。

6. 亲戚作为拒执罪共犯的认定

6.1 新规明确共犯责任

《解释》第八条首次明确规定:案外人明知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与其通谋,协助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论处。这意味着,同意接收财产、帮忙过户、提供账户的亲戚,同样可能戴上手铐。

6.2 刑事倒逼民事的效果

在实务中,一旦启动刑事程序,公安机关对亲戚采取强制措施,亲戚往往会主动联系债权人退赔财产,以求取保候审或从轻处罚。这就是“以刑促民”的巨大威力。

共犯追责案例:I省J市人民法院审理的赵某、赵某妹妹拒执案。赵某为逃避150万元债务,将其名下房产以赠与方式过户给妹妹,并指使妹妹对外谎称“已出售给他人”。法院查明后,以拒执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其妹妹作为共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该案入选当地法院打击拒执罪典型案例。

7. 刑事追诉的两种启动模式

7.1 公诉路径

债权人收集初步证据后,向执行法院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报案,要求追究老赖及亲戚的拒执罪。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

7.2 自诉路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及最高法关于拒执罪自诉案件的规定,若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且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老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自诉案件可以调解,和解后可以撤诉,给了双方谈判空间。

五、 程序性反击:执行异议、异议之诉与虚假诉讼甄别

当亲戚拿着所谓的“租赁合同”“借条”甚至另案调解书来阻碍执行时,专业强制执行律师需要采取相应的程序性反击。

8. 针对虚假租赁的排除

亲戚常常炮制一份倒签的长期租赁合同,主张“买卖不破租赁”,阻挠房产拍卖。律师可以从以下几点击破:

(1)审查租金支付凭证:有无银行转账?是否合理支付?若现金支付且无收据,可信度低。

(2)审查占有时间:是否在法院查封前已经实际占有?水电费、物业费缴纳记录是重要证据。

(3)审查合同合理性:20年租期、一次性付清、明显低于市场租金等,均不符合常理。

9. 针对虚假诉讼确权的应对

亲戚可能通过虚假诉讼,获得一份确认其对财产所有权的判决或调解书,然后依据该文书提出执行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对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案件,法院应当加大审查力度。若债权人能提供证据证明系虚假诉讼,可申请法院再审撤销原判,或直接在执行异议之诉中提出。

戳穿虚假诉讼:K省L市,被执行人王某与其堂兄串通,虚构一笔200万元的借款,堂兄起诉王某并迅速达成调解,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堂兄对王某名下房产享有抵押权。执行中,堂兄提出优先受偿。律师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发现无任何转账记录,且王某与堂兄系亲属,遂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再审撤销了调解书,房产被正常拍卖。

六、 调查取证:发现与固定转移证据的方法

无论是民事撤销还是刑事控告,证据是决定成败的关键。作为专业强制执行律师,必须掌握系统的调查技能。

10. 律师调查令的应用

律师可以申请法院签发调查令,前往以下机构调取证据:

(1)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房产历史档案,查看过户时间、转让合同、价格、亲属关系申报。

(2)车辆管理所:调取车辆变更记录、二手车销售发票。

(3)银行:调取被执行人及其近亲属账户的大额转账流水、现金存取记录,寻找资金流向痕迹。

(4)婚姻登记处:调取离婚协议,查看财产分割情况。

11. 间接证据的运用

(1)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户籍档案、村居委会证明,用以证明受让人与老赖的亲属关系,从而推定“知情”。

(2)财产价值评估:委托评估机构对转移时的财产价值进行评估,用以证明“明显不合理低价”。

(3)网络社交信息:老赖及其亲戚的朋友圈、抖音炫耀新房产、新车的截图,可作为辅助线索。

七、 综合维权策略:组合拳法实现回款

面对老赖把财产转移给亲戚怎么办的问题,单一手段往往效果有限。专业强制执行律师通常采取“民事撤销+刑事控告+程序异议”的组合策略。

12. 阶段一:财产线索排查与紧急保全

一旦发现转移苗头,立即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涉案财产,防止二次转移。此时可暂不打草惊蛇。

13. 阶段二:同步启动撤销权诉讼与刑事报案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同时整理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老赖及亲戚涉嫌拒执罪。刑事立案后,法院可能会中止民事审理等待刑事结果,但刑事的压力往往促使亲戚主动求和。

14. 阶段三:执行异议之诉与拒执罪自诉衔接

若亲戚提出执行异议,通过执行异议之诉驳斥其主张;若公安机关不立案,及时转为刑事自诉。最终迫使老赖或其亲戚履行义务或返还财产。

八、 常见误读与澄清

15. 误区一:离婚时财产全给配偶,就不用还债了

错。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配偶仍须承担。如果是个人债务,但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明显不公,债权人仍可撤销财产分割条款,执行原属于债务人的份额。

16. 误区二:只要转移超过五年,就拿他没办法了

撤销权的五年最长保护期确实存在,但刑事追责不受此限。只要能证明老赖在判决生效后转移且情节严重,即便转移已超五年,仍可追究拒执罪。但刑事追诉时效为十年,需注意。

17. 误区三:亲戚不知情,就不能追责

对于无偿赠与,法律不要求亲戚知情。对于低价转让,因亲属关系的特殊性,法院往往推定知情。即便不知情,撤销权诉讼仅撤销行为本身,对亲戚“善意取得”的情形,法律另有规定,但无偿或低价通常不构成善意取得。

18. 误区四:只能追究老赖,不能动亲戚的财产

一旦撤销权胜诉,财产恢复至老赖名下,执行的仍是老赖的财产。若亲戚已变卖且无法返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可判令亲戚在受益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刑事追赃程序可直接向亲戚追缴赃款赃物。

九、 总结与专业建议

当您遭遇老赖把财产转移给亲戚怎么办的困境时,切勿消极等待。法律赋予了债权人强有力的救济工具:撤销权可以恢复财产、拒执罪可以震慑逃债、执行异议可以排除干扰。但这些工具高度依赖专业操作——除斥期间的计算、证据链条的构建、刑事程序的启动,稍有差错便可能丧失良机。因此,委托一位经验丰富的专业强制执行律师,系统诊断案情,制定组合策略,是打破“亲属转移屏障”、实现债权回款的选择。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债权的价值在于兑现。愿每一位胜诉当事人都能借助执行利剑,刺破老赖的逃债面纱,拿回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

本文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至第五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1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现行有效法律、司法解释撰写。文中案例均来源于权威司法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地方法院参阅案例),已做脱敏处理。本文仅作普法交流,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苏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网版权所有,转载须完整保留此版权声明。

苏州工业园区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有哪些
法律咨询

更多>>

● 咨询热线:13812605387

● 执业律所:江苏平江新律师事务所

● 律所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绣路苏州中心

A座8楼

● 苏州律师微信咨询:

苏州律师事务所推荐

免费咨询电话 13812605387        咨询QQ 147836285       备案号 苏ICP备16017884号-1       © 2016-2022 law0512.net版权所有